水分測定儀在測定糧食水分時要注意糧溫與儀器溫度不一致情況,不要急于進行樣品水分含量檢測操作,可先將樣品與儀器在同一環(huán)境溫度中靜置10-15min,使糧溫盡可能接近儀器環(huán)境溫度后進行測量。
當大氣濕度明顯偏大即大于80%時,應盡將樣品和儀器移至較為干燥的環(huán)境條件下操作,并加快操作速度,避免樣品吸水導致檢測結果偏高。大氣溫度過高(高于40℃)或過低(低于0℃)比如冬天大氣溫度低于0℃或夏秋天大氣溫度高于40℃時:
1.盡可能的在避風保暖、陰涼隔熱的室內操作;
2.適當增加溫度校正值,如果環(huán)境溫度低于0℃,可以在按儀器上所顯示的溫度校正值加以校正的基礎上,再增加校正量,一般每低于1℃增加校正值0.1。如果測量環(huán)境溫度高于40℃,在按儀器溫度校正值顯示值加以校正后,再增加校正量,一般每高于1℃減少校正值0.1。增加的校正量是通過采用105℃恒重法比對測量后確定的值,使用者也可以自己進行對比試驗后確定增加校正量。
水分測定儀測量非常見品種的糧食時應先采用標準法反復對比測試后確定對應表頭品種,并在實際過程中經常復查,避免較大誤差。當糧食含水量過大或過小(超出儀器測試規(guī)定值范圍)時,應采用水分測量標準法。
實際測量時應注意的事項有:
1.儀器與被測樣品應處于同一環(huán)境溫度條件下,保持兩者溫度一致,尤其不能在強日光照射下或對雨濕、曝曬的糧食立即測量;
2.每一樣品應重復取樣3次以上,取平均值為測量結果;
3.注意要經常檢查,當按下調節(jié)開關,必須使指針調節(jié)至滿刻度線。